受理机构
  本机关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。
  办公时间:工作日的9:00—11:30,13:30—17:00
  联系电话:52564588-7696
  传真电话:52838023
  通信地址: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604室
  邮政编码:200333
  电子邮件:jiaoyj@ptq.sh.gov.cn
申请方式
 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,推荐填写《普陀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 http://www.ptq.sh.gov.cnhttp://www.pte.sh.cn 上下载电子版。
 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能够根据《目录》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,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。
  1、通过互联网下载表格填写。申请人可以在 http://www.ptq.sh.gov.cnhttp://www.pte.sh.cn 上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信函、传真申请即可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  2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当面受理点,当场提出申请。本机关当面受理点:普陀区档案馆设立的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窗口(地址:大渡河路1668号1C区1208室),受理时间:工作日的8:45-11:15,13:45-17:15;联系电话:52564588转3208;传真号码:52803787。
  3、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等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。
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申请处理
 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 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 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 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:   
申请表下载
  下载(.doc)
沪ICP备
05009149
(统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