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
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的通知
录入日期: 2010-06-30  阅读次数:   今日阅读:
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
普教办2010〕24号
 
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
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的通知
 
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、职校、幼儿园:
  现将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<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>的通知》(沪教委青〔2010〕32号,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,制定并完善相关有力的制度措施,有效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汛期安全防范工作。
 
 
普陀区教育局
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八日

主题词教育 学校 安全 转发 通知
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6月28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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